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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增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形势,公司围绕“一体两 翼、南北联动”的战略目标,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61亿 元,同比增长17.46%,实现了逆势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亿元, 同比下降38.57%。 (1)电线电缆:创新品,拓市场 报告期,线缆板块积极调结构、拓市场,发出规模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国际贸易实 现增长,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精准营销,精进管理。报告期,线缆板块积极开发国企央企等大型重点客户, 发出规模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公司持续完善营销架构,加强销售力量,深耕销售区域, 新增中标6个省电力公司,大型国央企签订框架合同80余份;不断深化“规模化、 高水平发展”的组织战略,提高经营效能,订单交付及时率同比提升5%。 贴近客户,研发市场化。公司秉承技术研发贴近市场需求的宗旨,2024年新 品研发16项,新品形成销售20余项,其中8项新品发出规模超千万,3项新品发出 超亿元。 图:500kV超高压电缆全国产化应用研讨会在万马股份顺利召开
智能智造,加强数智化。公司一直在升级自主建设的智能制造平台,建立SAP、CRM、CAPP、PLM、OA、SRM、MES等信息系统,涵盖营销、技术、供应链、生产、质量、物流、财务、机联网管理平台和智能工厂架构,实现系统无缝集成,开发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管理驾驶舱,实现人机交互、设备监控、运营可视化等功能。公司荣获国家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浙江省“省级重点工业网络站点平台”。
南北联动,产能蓄势。报告期,公司北方基地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顺利投产,其中光伏电缆生产技术行业领先,公司南北联动战略顺利落地。
报告期,新材料板块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产品发出总量同比增长9.31%,单月最高销量突破5.55万吨。国际化战略深入推动,海外市场销量持续增加,与全球TOP100的客户全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万马高分子着力推动产品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研发、生产、销售等全过程协同创新发展新格局。报告期完成“132kV抗水树高压电缆用电缆料”、“35kV及以下高耐候抗焦烧型交联聚乙烯绝缘料”、“125℃储能电缆用PVC电缆料”、“海上光伏硅烷交联绝缘料”、“满足B2要求的PVC绝缘/护套料”等多项重点新产品研发;“国产高压电缆交联聚乙烯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研发及工程应用”通过中国机械联合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技术鉴定;“66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电缆用抗水树绝缘料”、“用于UL标准的阻燃Si-XLPE绝缘料”通过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35kV热塑性聚丙烯电缆料”通过2024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同时,万马高分子参与的国内首条110kV国产导电炭黑屏蔽料电缆投入运行;国网220kV交流电缆自主绝缘料项目首根电缆交付;首条国产500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系统顺利 通过型式试验,取得了超高压材料方向上的重大突破。为破解行业技术难题,公 司投建的新材料产品研制平台——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 图:采用万马高分子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 YJ-500(WMY-4201 EHV)生产的首条国产 500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系统在舟山海洋输电技术实验室顺利通过型式试验
报告期,新材料板块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硅烷一体化项目顺利投产;超高压三期按期推进;四川新基地“年产8万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与中国石化上下游一体化合作、与镇海炼化和宁波中浦石化开展高分子材料一体化项目启动。
公司格外的重视特种电缆领域的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拓展,报告期对原天屹通信、专缆和特缆子公司业务进行整合,组建装备线年起,专门干装备类特种线缆及材料的研发和制造,现逐步从动力输出类电缆进一步往控制类和成套类设备及高精尖设备拓展,产品线包括数据通讯缆、工业智能装备线缆、特种电缆及橡胶类、橡塑类柔性材料等。整合中优化了本地产能与海外产能布局。
报告期,装备线缆板块着力开发安防线缆大客户,风能客户实现突破,轨道交通领域获得新增量,综合布线、数据缆业务向品牌优质客户转型。公司重点开发工业线缆国际客户及项目,机器人电缆逐步从互联集成线缆拓展至本体线缆和线束,并实现批量交付;拖链动态线缆实现进口替代,并形成万马标品;新能源精密设备制造用线缆线束,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成功实现从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向终端主机厂综合服务商的转变;具身智能项目产品落地量产。
图:全球机器人行业四大家族之一的美的 KUKA机器人领导及专家参观万马股份(4)新能源板块:深耕充电设备市场,着力提升运营效能
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白准确地提出2024至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万马新能源30kW~480kW直流一体/分体的充电解决方案,应用场景多元,为乡村振兴赋“绿能”。
报告期,新能源板块在保持传统市场优势的同时,开拓山东、河北、山西等新市场,实现了市场新突破;2024年万马新能源抓住新能源重卡市场销量快速提升的契机,抢占重卡物流新赛道,报告期重卡配套充电设备发出同比增长437%,实现产品破局;大客户开发持续发力,销售发出占比提升,锁定长期合作订单。
报告期,新能源板块持续推动充电系列新产品、新研发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柔性功率分配技术的一体式直流充电设备入选杭州市首台(套)装备名单;优化30kW~480kW直流一体/分体的充电解决方案,基于“一芯一世界”主控方案, 全栈智能功率分配,运营损耗低,满足各类型新能源汽车的快充需求。 按照每个客户细分差异和充电应用场景,万马新能源针对高端电动汽车“闪充”需 求,推出“兆瓦级”大功率充电设备,最大输出电压1000V,液冷单枪最大输出功 率700kW,满足10C充电倍率充电的需求;针对电动重卡充电功率大、运营环境 恶劣、运营场景集中的特性,推出960kW大功率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分体式产品 能随意搭配250A双枪终端、400A双枪终端以及600A液冷终端,以上产品创新 地采用了万马新能源独家的“莫比乌斯环”算法,实现充电模块的灵活调配,给高 压快充场站、重卡充电和目的地充电等细分市场提供了针对性的充电解决方案; 同时提高了场站的功率利用率,减少总体投资所需成本的同时确保充电速度。 报告期,新能源板块持续优化场站运营,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 析+信息安全”等先进的技术,打造行业领先的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了商户“桩站接 入、管理、运营、监控、结算”等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在智能运维领域,目前 公司已实现远程自助上线、远程OTA升级、远程故障自动自愈等功能,产品运 维效率提升40%以上,运维成本降低30%左右;在AI技术领域,结合我司领先的 硬件技术平台,实现基于大数据平台的电池检测系统和有序充电方案,极大程度 上提升了产品智能化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存在竞争力的产品解决方案。 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体系,万马新能源赢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公司获“2024年度绿色低碳工厂”、“浙江制造”标准认证、智能安全充电桩品牌等 称号,并多次荣获“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十大电动汽车充电运营商”奖项。
报告期,公司凝聚智慧、锐意进取、创新创造,在逆境中扎根、生长,实现突破。展望2025,公司将凝聚共识,抓住新机遇,坚定走科学技术创新道路,走高端化发展道路,加大培育新质生产力,激发新动能,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坚持“一体两翼、南北联动”发展的策略,锚定高端化发展趋势,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数智化转型;在产品上以客户为中心,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提升品牌力,提升产品价值;同时也加强产业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控体系、落实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电线电缆板块: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专业一体化能力的打造,致力于规模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围绕创新驱动、流程驱动、数智驱动、绩效驱动,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公司在市场端,面向关键客户,聚焦重点行业,提升销售规模。持续降本成熟类产品、持续研发创新类产品、持续关注前沿类产品,将超高压做优,中低压做透,新特做足,打造竞争领先的创新产品。在生产端,夯实制造基础、降低材料损耗、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交付能力。在组织上建立导向冲锋的绩效管理体系,培养一支能打仗、能打胜仗的优秀团队,构建力出一孔、充满了许多活力的组织。
2.新材料板块:坚持“总成本领先、规模化发展”的战略,围绕“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体系化”的经营方针,逐步优化市场布局,加快产品迭代,推动内部协同和创新改善,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市场地位。
3.装备线缆板块:装备线缆板块的整合,强化了内部协同优势,拓展行业头部客户的开发深度合作。公司在工业智能装备线缆和高分子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客户基础已为布局该领域奠定基础,未来通过技术升级、产能优化和生态合作,有望将机器人电缆等具身智能线缆及其他特种装备线缆等优势产品打造为装备线缆板块新的增长引擎。
4.新能源板块:“精细化场站运营、夯实产品研制能力、做大充电桩销售业务”,围绕充电桩销售和场站运营两大业务主线,通过提升充电桩核心技术,完善产品品类,完善销售经营渠道和场站精细化管理,实现板块的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7次会议。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均及时登载在公司选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通过对致同所的审 计工作的监督及评 估,认为致同所能够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的执业准则,独 立、勤勉尽责地履行 审计职责,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一致同意公司依照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
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远期 外汇交易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 案》、《关于开 展票据池业务 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的议案》、《关 于 2024年度开展商 品期货期权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将《关于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致同意将终止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并撤回相 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李 刚、杨黎明认为该事 项符合子公司战略 发展趋势,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张珊珊建议先做 充分的市场调查与研究再 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 6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提供了网络投票,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已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对公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日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严把信息公开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公告文件 177份。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
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格外的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和接受采访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的沟通交流,让投入资产的人更加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资价值,保证了与中小投资者信息沟通的畅通和公平性,提高了公司透明度,且不在投资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要求,结合自己真实的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公开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逐渐完备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全体董监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并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制度。公司慢慢地增加内审部门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每年在考虑年度经营状况、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资金需求等前提下,合理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公司股东。
以公司总股本 1,014,289,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根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1,626,762股后的总股本1,013,862,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上述方案在报告期内已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4年 5月 23日实施完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总体发展的策略,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